关于切实做好粮食收购粉尘污染 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 储备管理科 时间: 2019-09-12 11:19:36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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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粮〔2019〕77号

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市局直属有关单位:

2019年新粮全面上市,各地各有关单位积极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扎实推进收购工作,进展总体顺利。由于粮食收购粉尘污染严重,对我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带来较大影响。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的部署,进一步做好粮食收购工作,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现就做好粮食收购粉尘污染治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意义。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2020年前国家三大攻坚战之一,被列为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主题,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影响深远。全市各级粮食部门和收购企业要自觉扛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部署及要求,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站在新起点、咬定新目标,加强制度和法治建设,全市上下迅速行动,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务必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坚韧不拔的毅力、实干苦干的作风,坚决扭转粮食收购粉尘污染的被动局面,增强自觉性、主动性,确保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加大环保投入,落实环保措施。各级粮食部门和收购企业要切实担负起环保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大环保投入力度,严格企业管理,落实环保措施,确保粮食收购粉尘污染达标排放。一是收购净粮,减少粉尘污染。二是积极采购粮食除尘设备,确保收购粉尘污染排放达标。三是购买防护设施,密封收购现场,确保收购粉尘不排放。四是购买雾炮机、小型撒水车等机械,全面落实粮食收购现场和库区的防尘抑尘降尘措施。五是主动与环境监测部门结合,积极接受粉尘污染监测,切实做到粉尘污染排放不达标不收购,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做出应有贡献。

三、严格责任,狠抓落实,确保环保成效。各级粮食部门和收购企业要把环境保护作为粮食收购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污染防治攻坚责任体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夯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把治理任务精确到“点”、扩展到“面”,确保环保监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无缝对接。强化督查问责,用好督查利剑,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决做到“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以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对在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中不履职或履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决不姑息。

 

 

 

                               2019年6月12日


责任编辑:周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