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周口唐人神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
来源: 储备管理科 时间: 2019-11-29 10:12:1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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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粮许延决字〔2019〕第2号


周口唐人神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9年11月27日提出的粮食收购资格(原许可证编号:豫1000101.0)行政许可延续申请,本机关已于2019年11月27日受理。经审查,材料符合粮食收购许可证延续要求。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的规定和《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国粮政〔2016〕207号)第十二条:“粮食收购许可证颁发后,审核机关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做好变更、延续等工作”,决定延续你单位粮食收购资格认定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19年11月28日至2022年11月28日。


责任编辑:周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