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对市政协第2024029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周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时间: 2024-08-30 13:59:5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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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关于对市政协第2024029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侯自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市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的提案》已收悉。经过认真研究,我局作为协办单位,根据自身职能,对您提出的第二条建议“不断充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进行答复,现答复如下:

地方政府储备粮是国家粮食储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政府调节本行政区域内粮食供求、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的物质基础,为此粮食部门近年来坚持不断充实地方政府储备规模,完善地方储备管理制度,规范储备管理行为,努力提高地方储备管理水平。今年4月份省发改委、财政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三部门印发的《关于下达河南省地方粮油储备规模的通知》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储备粮规模8.82万吨。今年夏粮收购前我市已建立市县两级储备粮11.4万吨,夏粮收购启动后部分县(市、区)又新增地方政府储备4.05万吨,目前我市实际已建立市县两级政府储备粮15.45万吨,已超额完成省定8.82万吨的目标。

关于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完成市县级储备以市级为主、县级为辅的目标任务”,目前市级储备还有0.66万吨缺口,今年8月份我们已向市发改委送达《关于商请充实市级储备粮规模的函》,商请发改部门尽快向政府申请增加市级储备规模,及早完成市县级储备以市级为主、县级为辅的目标,调优储备结构。关于您在提案中指出的“地方粮食储备产区保持3个月销量,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的指标要求,我们及时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进行了咨询,省局答复此要求出自《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6〕16号)第二十一条“进一步充实地方粮食储备。要按照‘产区保持3个月销量、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的要求,核定和充实地方储备粮规模”,同时省局指出国务院发文主体是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因为省政府也建立有一定政府储备规模,各省辖市只需完成省几部门联合下达的储备规模计划即可,目前我市市县两级政府储备规模达15.45万吨,超额完成省定8.825万吨的储备任务。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提升地方储备粮供给保障能力、调优储备结构、加强储粮管理,推动建立更加安全可靠的粮食储备体系,保障区域乃至国家粮食安全。感谢您对粮食安全工作给予的关心和支持,也恳请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意见,以更好地促进我们的工作。



2024年8月28日





























周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8月29日印发


责任编辑:周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