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来源: 周口市粮食局 时间: 2017-10-19 10:46:0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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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国家粮食流通

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河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豫粮办〔2017〕121号)要求,2017年9月1日至9月15日,我市384家粮食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检查工作开展概况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部署,确保我市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质量,市粮食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刘宏伟为组长的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8月28日制定印发了《周口市开展<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周粮〔2017〕126号),详细规定了检查内容、进度安排以及工作要求。

我市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计384家,其中:国有或国有控股的粮食企业251家、集体企业5家、私营及其他企业121家、个体工商户7个。企业自查从9月1日开始,9月15日结束,参与企业自查的人员768人,县级粮食主管部门抽调督导人员30人,分成10个督导工作组,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督促帮助企业进行自查。

市粮食局抽调监督检查、调控、政策法规等科室人员组成督查工作组对辖区内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20家涉粮企业自查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对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核实。

二、检查结果

(一)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计职责粮食情况

1、粮食流通统计机构、编制和经费落实情况。我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统计职能已实行归口管理;按规定配备了统计人员、指定了统计负责人、明确了分管统计工作的局领导;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落实了统计调查经费。

2、指导粮食企业通过网络直报统计报表情况。全市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251家、集体企业5家、私营及其他企业121家,今年元月,有349家企业通过“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网络直报统计报表,覆盖面占91%;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上报数据全部进行了在线审核。

3、开展粮食统计业务培训情况。县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都将粮食统计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由于今年上级部门安排的检查较多,县市培训计划没有完成;不过,市县粮食主管部门及企业的统计人员参加了省粮食局培训班。

4、开展粮食统计监督检查情况。县市粮食局已将粮食统计监督检查纳入了年度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今年下半年,县市粮食局已对粮食企业统计数字报送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由于我市企业诚信档案暂未建立,粮食统计违规行为未纳入企业诚信档案。

5、统计工作制度建立情况。县级粮食管理部门及企业建立了统计人员管理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机制、统计工作考核制度等。市粮食局根据省局要求制定了《周口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周口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制度的通知》(周粮〔2017〕134号)、《关于印发周口市粮食统计工作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周粮〔2017〕135号),切实做到粮企全部入统、指标科学合理、监测准确灵敏、数据权威可靠,增强了粮食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各类涉粮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

1、粮食经营台账建立情况。全市国有或国有控股、民营粮食企业能按照要求建立了粮食经营台账,台账记录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粮食经营台账保留时间超过3年。

2、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及参加业务培训情况。全市国有或国有控股、民营粮食企业指定有专人从事粮食统计工作,各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积极参加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包括统计基本知识、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粮油统计信息系统软件操作等统计业务培训。

3、统计报表网络直报情况。全市国有或国有控股、民营粮食企业能按时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报表;今年以来,我市有349家粮食企业通过“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网络直报统计报表。

4、统计数据质量情况。经自查,全市国有或国有控股、民营粮食企业统计报表数据与粮食经营台账数据一致、真实;粮食收购、销售、库存等数据真实、准确,粮食产业经济数据基本符合实际。但部分企业存在没有统计账、统计账有涂改等问题。

 

 

2017年10月19日

 


责任编辑:周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