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5日,市政府召开全市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
一、清查时点。以2019年3月31日24时统计结报时点为大清查检查时点。
二、清查范围。大清查范围包括各类企业存储的政策性粮食,以及存储政策性粮食企业的商品粮。
三、清查内容。1.库存粮食数量。2.库存粮食质量。3. 对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储备粮轮换管理、政策性粮食库贷挂钩、财政补贴拨付等情况进行同步检查,验证库存粮食的真实可靠性。
四、实施步骤。2019年全市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分为准备(4月10日前)、自查(4月底前)、普查(5月底前)、抽查(6月20日前)、汇总整改(6月至12月)五个阶段,压茬推进。
监督举报电话:0394-8275089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