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排部署2019年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 监督检查科 时间: 2019-07-19 08:55:19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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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8日,周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转发《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转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加强2019年夏季粮油收购监管工作的通知》(豫粮文〔2019〕124号)安排部署全市夏粮收购监管工作。

    一、监管对象

辖区内从事夏粮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经营者。包括中央粮食企业、本地国有和民营企业、外资粮食企业,以及跨区域收购的外地企业。政策性粮食委托收储库点(下称委托收储库点)是重点监管对象。

二、监管内容

委托收储库点定点、收购、验收、储存等重点环节情况;收购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情况;夏粮收购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查处情况。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当前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对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按照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细化检查方案,以高度的责任感,把粮油收购监管工作抓实抓好。

加强政策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主流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收购政策,将有关政策解读到位,引导企业主动遵规守纪,引导种粮农民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要高度关注社会舆情,妥善解决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的涉粮案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收购工作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加强督导巡查。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强化部门督导,重大违规问题要立即组织调查,提高检查工作的威慑力。要建立部门联动和区域协调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要与当前扫黑除恶斗争相结合,及时将收购过程中故意设置障碍阻挠收购、强装强卸索要费用、引导插队收取费用、强迫交易等涉黑涉恶线索,上报当地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检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落实到人。

)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务必对不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抬级抬价”“以次充好”“先收后转”“转圈粮”“以陈顶新”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严肃查处。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立即查处、迅速整改。对群众举报投诉问题,要及时做好问题线索核查。对某一地区或某个企业存在多次举报的,要迅速进行研判,查明问题原因,坚决整改到位。

举报电话:0394-8275089


责任编辑:周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