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安排部署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
11月13日,周口市粮食局印发《周口市2017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对检查内容、检查时间、工作要求等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检查内容
由于我市秋粮没有纳入政策性粮食收购,因此,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是对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兑付售粮款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要严厉查处缺斤少两、坑农害农、拖欠农民售粮款、设置障碍造成农民售粮不畅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严防发生农民“卖粮难”。
二、检查时间
秋粮收获开始至2018年1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一)要突出问题导向。要聚焦风险隐患,抓住关键环节进行精准监管。对中储粮直属企业在近年的托市收购中,是否存在“以租赁之名”行“委托之实”等执行政策不规范的问题,与委托或租赁库点是否存在经济纠纷隐患,影响政策性粮食储存安全和顺畅出库等问题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及时化解风险隐患,防止久拖不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二)要及时调整监管重心。根据收购市场监管形势变化,调整监管工作重心,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维护好收购市场正常秩序。按照完善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的要求,突出抓好粮食收储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情况的监管,确保政策执行好、落实好。
(三)要创新检查方式。对辖区内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对问题易发多发地区和企业进行重点监管。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和“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扎实开展检查工作。对违反政策纪律、损害国家利益、坑害种粮农民和消费者利益等行为,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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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