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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文件
豫粮文〔2021〕151号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试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8月30日
豫粮文〔2021〕151号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