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粮〔2022〕49号 关于切实做好近期疫情期间粮油应急保供工作的通知
来源: 周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时间: 2022-04-22 10:34:3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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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文件


周粮〔2022〕49号



关于切实做好近期疫情期间粮油

应急保供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及工作机构,市局直属有关单位:

近期,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部分地区确诊和无症状病例激增,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切实做好近期疫情期间粮油应急保供工作的通知》(国粮电〔2022〕3号)要求,确保我市粮油产品供应稳定、粮油市场平稳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起应急保供责任。保障疫情期间群众粮油应急供应,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内容和现实要求。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及工作机构要高度重视此轮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心怀“国之大者”,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在总结有效应对疫情的粮油保供稳价经验做法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制定工作预案,稳妥实施粮油应急保供工作,保证粮油供应不脱销、不断档,特别是做好困难群众和低收入群体的口粮供应。

二、加强监测预警,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及工作机构要加大对粮油市场的监测力度和频率,及时掌握疫情发展对粮油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变化的影响。高度关注疫情高风险地区、大中城市、边境口岸城市等粮油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将价格异常波动的品种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动态了解大型商超、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库存等情况,结合当地实际落实一定的可保障天数。强化形势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必要时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科学应对、妥善处理,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突出重点区域,保障成品粮油市场供应。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及工作机构要突出抓好重点区域保障,重点关注市场行情,积极谋划、多方统筹,加大粮油应急保障供应力度。落实好成品粮油市场供应,及时掌握当地成品粮油库存数量,用好用活现有成品粮油库存,确保在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要提前谋划,在现有基础上适时增加成品粮油库存,特别是小包装成品粮油库存,重点聚焦当地紧缺品种,以满足应急保供急需。

四、加强粮源调度,发挥应急保障体系作用。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及工作机构要结合本地区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抓好粮源筹措。根据市场变化,今年有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的县市区,要科学把握轮换时机和节奏,切实发挥吞吐调节作用。进一步健全产销合作机制,在粮源基地、仓储物流、加工转化、销售网络等方面做好对接。针对粮源紧张区域迅速组织粮源调运,有力保障粮食应急加工需求。充分发挥粮食应急保障体系作用,推动粮油储运、加工、配送、供应等重点环节有效衔接,科学研判保供稳价需要和市场变化情况,及早研究细化需求,提前部署应急加工,特别要做好小包装成品粮油的应急加工。加强与电力、交通部门协调,切实协调解决应急加工企业的电力、物流包装(箱、袋等)和运输问题。以大型连锁超市、成品粮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为重点,充分发挥现有应急供应网点城乡全面覆盖、辐射乡村社区的作用,畅通粮油产品供应“最后一公里”。

五、强化预期管理,维护粮油市场秩序稳定。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及工作机构要加强粮油市场舆情跟踪,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发声正面引导,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释放粮油市场供应充足、运行平稳等信号,果断处置负面舆情,正面引导社会预期,增强信心。高度重视疫情期间可能出现的“集中抢购、脱销断档”等情况,一旦发现,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商超、农贸市场对售罄货架及时补货,加大备货量,避免出现临时空架现象,防止紧张情绪传导蔓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粮油加工、批发、零售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一批粮食流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全力维护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粮食流通秩序。




2022年4月21日









 


















周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发


责任编辑:周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