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来源: 周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时间: 2022-04-07 12:09:59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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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及工作机构,局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和规范我粮食和储备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增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夯实基础、补齐短板、提升效能、建强队伍为着力点,不断推动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基本原则。坚持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加强突发事件防范,有针对性地做好应急准备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风险,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三)主要目标。推进符合我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发展规律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形成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起训练有素、反应快速、装备齐全、保障有力的应急队伍。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水平,为我粮食和物资储备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健全完善应急预案
    (四)规范预案编制。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在风险评估和资源调查基础上,针对事故风险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全粮食和储备系统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结合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和危害,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应急预案。

(五)完善预案体系。粮食和储备系统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事故风险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加强预案科学制修订和全生命周期管理,预案实施过程中,应随作业条件、设备状况、人员、技术、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评估和修订。原则上每3年开展一次预案制修订工作,并按规定重新评审备案。
    (六)做好备案衔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应急预案与同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相衔接。全粮食和储备系统企事业单位要将应急预案按规定向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三、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七)建好应急队伍。各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组建兼职应急队伍,邀请属地消防救援机构进行业务指导,按照兼职救援和职工参与相结合、险时救援和平时防范相结合的原则,完善以兼职队伍为骨干、职工队伍为基础的应急救援队伍并统一调度。
    (八)依托用好资源。各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与有关部门、社会专业救援机构建立完善联席会商机制,有效掌握本地区范围内的应急资源,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形成合力。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与邻近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或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按照“平时联训、战时联动”原则,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制度机制、强化资源共享、共同确保安全。

(九)强化教育培训。各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培训,邀请相关专家,对安全生产业务骨干进行专题培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能力。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强化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抓好兼职应急队伍的训练和管理,培养安全生产“明白人”,使从业人员真正掌握应急救援技能,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四、扎实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十)严格演练组织。各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督促所属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建立健全应急演练制度,按规定频次开展应急演练。参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结合敏感期、重要时段、重要节点,采取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实效。

(十一)突出重点科目。粮食和储备系统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重点突出粮食行业粮堆埋人、火灾、机械伤害、中毒窒息等事故处置科目和储备仓库物资收储轮换、保管保养过程中灭火、防汛、抢险抢修、抢收抢发、事故处置等科目开展应急演练。
    (十二)做好效果评估。粮食和储备系统企事业单位要参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对演练进行效果评估。及时发现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或不足,总结演练中好的做法和主要优点。针对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计划,跟踪整改落实,有针对性做好预案修订。

五、切实做好应急保障
    (十三)确保物资充足。粮食和储备系统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方案,建立应急物资台账,加强救援设施设备准备,做到数量充足、品种齐全、质量可靠。配备必要的灭火、排水、通风等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各类应急物资、装备应便于取用,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转。
    (十四)加强值班值守。建立常态化应急值班、备勤制度,明确应急保障相关机构以及人员、备用方案和保障责任人通信联系方式,确保通信联络畅通。落实极端恶劣天气、特殊敏感时期和重大节假日期间领导在岗带班规定,确保指挥调度到位;在消防控制室应设专人24小时值班。

(十五)强化联防联控。各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完善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周边单位、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之间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储备仓库要积极申请成为地方安全应急救援组织的成员单位,与地方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森林防火等单位建立常态化防控机制。

(十六)及时有效处置。粮食和储备系统企事业单位要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及生产安全事故等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采取有效处置措施降低事故损失,减少次生、衍生灾害,并按规定时限和程序报告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各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接报后应根据突发事件情况按规定启动相关预案,并在规定时限内报告上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六、严格落实相关要求
    (十七)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局党组“两决定一意见”和“五句话”总体要求以及省局、市局有关要求,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明确要求,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推进全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
    (十八)坚持科学应急,加大安全投入。加大对应急能力建设的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制约应急管理的关键问题。树立“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的意识,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联防等手段,科学分析研判和系统把握灾害事故规律,全面提升应急救援和综合保障能力。持续加大安全应急经费保障力度,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整改、危险源监控、物资设备购置、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等工作,使人力、财力、物力等生产要素适应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
    (十九)加大统筹协调,开展督导检查。各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推动所属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监督约束,做到全员参与。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应急能力建设提升方案,统筹推进应急能力建设各项工作。要开展重点或专项督导检查,并将应急能力建设各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范围,督促落实。

 

 

 

                            2022年4月6


责任编辑:周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