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曝光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
来源: 周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时间: 2025-08-25 08:15:3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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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0日至23日,周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市直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为充分发挥警示作用,让广大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引以为戒,绷紧安全弦,不断强化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局对涉粮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予以曝光。

周口周粮粮食产业有限公司:3号仓熏蒸作业时未拉警戒线和警戒标识。根据《粮食仓储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四条 在房式仓、筒仓(含立筒仓、浅圆仓,下同)、简易仓囤及烘干塔粮食进出仓作业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未对可能意外启动的设备和涌入的物料、高温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等采取隔离措施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责任编辑:周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