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夯实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职责
加强执法监督力量的提案
提案人:娄辉
工作单位:周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联系电话;18838311925
【案由】
民以食为天,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我市是农业大市,粮食生产核心区,粮食产量和储存量均位居全省市地之首,社会存粮点多面广,粮食加工企业和贸易企业多,执法监督任务重。但是,在上一轮机构改革中,由于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机构合并或撤销,造成机构设置不规范,监管职能弱化,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不利于粮食和储备部门行政监管职责的发挥和执法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建议】
一、把粮食流通工作纳入政协月协商制度。粮食流通工作事关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事关现代农业建设,特别是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大局。党的二十大特别强调,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就目前我市的粮食流通工作来讲,虽然近年来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面临许多矛盾和困难,还有诸多不到位的地方。比如从落实粮改政策方面来看,有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机构、粮食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编制还没有落实到位;粮食宏观调控体系还不健全,地方储备粮充实还没有完全到位;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还没有实质性进展;推进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任务还十分艰巨;面对新的形势,粮食市场监督检查、社会粮食流通统计以及粮食库存监管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这些都说明这一时期粮食流通工作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又面临严峻的挑战。对此,粮食部门坚决保持头脑清醒,认清形势,明确任务,统一思想,把握机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进一步推动全市粮食流通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一要加快推进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二要加强宏观调控体系建设,增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三要推进现代粮食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粮食顺畅流通;四要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加快粮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五要建立健全粮食行政执法体系,大力推进依法管粮;六要加强领导,确保全市粮食流通工作健康发展。总之,面对形势,做好粮食工作意义特别重大,任务非常艰巨。粮食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开放开明,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进取,努力拼搏,全面开创全市粮食工作新局面,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恳请市政协将粮食流通工作纳入月协商制度,加强民主监督,共同维护粮食安全。
二、出台指导性文件。
由市编委牵头,出台落实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职责和加强执法监督力量的指导意见,并参照政府部门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的公文发文,提高指导意见的严肃性、权威性,真正达到加强执法监督的目的。
三、规范机构设置。
按照“归口一致、权责统一、事编匹配”的原则,理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职权归口不同部门管理的县市区,将粮食和物资行行政职权统一归并发改部门。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内设2-3个科(股)承担具体业务工作。在发展改革部门挂牌设置粮食和物资储备机构,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履行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主体责任,避免出现职责脱离、职能虚化现象。核定市县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人员编制,确保人员编制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四、强化监管职能。
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加强行政管理,行业指导,促进产业发展。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等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涉粮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根据辖区粮食流通、储备规模,整合优化职能和编制配备,通过内部挖掘、跨部门调剂等方式,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合理规划执法机构,优化人员配置,加强执法一线工作力量。日常执法检查,一般违法案件以县级为主,设区的市及其市辖区要按照减少执法层级,不重复执法的要求,原则上建立以县区为主的执法管理体制,将原县级粮食局执法专业人员整体划转到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大队,发挥“传帮带”作用。执法机构要符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范要求,人、财、物由本级粮食和储备部门统一管理。
六、提升监管能力。
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行政执法交流培训、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激励执法人员敢于动真碰硬,担当作为,强化对执法权力的监管制约。
七、强化保障措施。
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将粮食执法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强化执法装备物资保障,配备必要的执法设施设备。
2023年1月2日
周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政协第五届周口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510637号提案答复
娄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夯实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职责 加强执法监督力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于加强我市粮食流通领域执法监管、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具有积极作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不断强化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职能,加强粮食执法队伍建设,推动提升全市粮食行政执法监管水平。
一、努力理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职能。针对目前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职权归口不一、执法监管运行机制不畅的问题,我局于2022年7至10月份采取“实地看资料、集中听汇报、个别提建议、重点谈问题”等方式,对全市各县(市、区)机构改革后粮食行政管理职能落实和执法监管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后续形成《加强粮食执法力量 提升政府监管效能的思考》这一调研报告呈送省局,建议省级层面继续深化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改革。特别是县级,能保留单独机构的尽量保留,不能保留需要撤并的统一成立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归口发改委管理,单独挂牌,人员由原来的粮食局整体划转,履行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职责,确保行政管理上下归口统一,政令畅通顺达,执行政策高效。省局对我市调研成果及相关建议给予充分肯定,授予2022年度全省粮食调研课题成果三等奖。
二、持续加强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队伍建设。在去年的调研活动中,我局也对全市执法队伍现状进行了摸底,报告中建议省局协调成立省、市、县三级专业的粮食流通执法机构,吸收专业技术人才,充实执法人员力量,真正做到监管职能落实、机构人员到位,以满足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工作需求。2022年7月,我局向市编委提交了《关于撤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泛区分局增设周口市粮食流通综合执法大队的请示》(周粮〔2022〕94号)。2023年2月,市编委批复同意撤销我局泛区分局,将现有9名人员编制整体划入市局,增设周口市粮食流通综合执法大队,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是: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不定期针对各大粮库的粮油进行抽查;维护辖区内粮食流通秩序;对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以及各粮食购销市场主体从事收购、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环节实施监管;开展粮食流通行政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全市粮食执法指导工作等。市级粮食行政执法力量得到有效整合。同时,我们督促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有力支持,尽快成立专业的执法机构,强化执法装备物资保障,全面加强粮食执法一线工作力量。
三、认真履行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监管职责。2022年初,我局制定了《周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度市级粮食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在市局网站予以公布;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编制县级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年内我们采取“双随机”模式,组织开展了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夏秋粮收购专项检查、地方储备粮和军粮供应专项检查以及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等一系列粮食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对发现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检查结果与日常监管和粮食企业信用评价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作用。认真办理涉粮案件,2022年受理12325转办案件5例,给予警告处分1例,通报批评2例。积极配合纪委监委推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已完成各级各层面督导检查100余次,共查出问题569个,整改完成567个。健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133项;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126场次,接受教育2905人次;粮食部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1人,调整监督管理岗位人员33人;主动到纪委监委说明情况118人,主动投案3人,主动上缴违纪资金1737.3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933.11万元,化解债务2774.15万元,有力维护了全市粮食流通正常秩序。
四、着力提升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监管水平。一是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2年上半年,我局新增6人通过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下半年,共有28人参加了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全部以优异成绩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年审。目前还有2人正在申领行政执法证。二是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针对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机构改革调整、人员交流轮岗的实际,我们采用法治讲座、集中学法、普法考试等形式,对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以及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培训,重点加强《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等业务法律法规的学习解读,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2022年共举办法治讲座1次、集中培训2次,参训人员120余人次。三是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坚持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及时按照要求进行法制审核并向市法治办报备。另外还专门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等相关设备,在执法过程中充分有效使用设备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办理结案的案件第一时间在政务网上公示执法信息,力求粮食行政执法更加公开透明。
下一步,我们将吸纳您的建议,不断夯实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职责,配强执法监督力量,为护航周口粮食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感谢您对粮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4月13日